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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加快遏制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打击恶意商标申请代理、无资质专利代理等行为

文字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
2022-10-18 15:13:11

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共建新产业体系知识产权强省工作要点(2022—2023年)的通知深入。其中提到,开展知识产权代理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加快遏制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行为,严厉打击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申请代理、无资质专利代理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监管,加强创新主体引导和社会监督,强化行业自律,加快构建四位一体的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体系。(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共建新产业体系知识产权强省


工作要点(2022—2023年)的通知




吉政办发〔2022〕32号




吉林省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有关部门,专利局各有关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




《吉林省人民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新产业体系知识产权强省工作要点(2022—2023年)》已经吉林省人民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2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吉林省人民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


共建新产业体系知识产权强省工作要点




(2022—2023年)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新产业体系知识产权强省实施方案》,经研究,双方确定2022—2023年共建知识产权强省工作要点如下。




一、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制度机制建设




1.做好知识产权强省建设顶层设计,制定出台《吉林省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牵头;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2.深入实施《吉林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抓好11项知识产权重大工程。(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坚持“一市一案”建强市,突出首位引领,优化省市协同联动机制,高标准推进长春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长春新区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园区,巩固长春区域创新中心地位。结合吉林区域发展特点,推动吉林市、四平市等地区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区域知识产权综合实力。(责任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省知识产权局牵头,各有关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4.坚持“一县一品”建强县,突出特色品牌,建立强县联系指导机制,因地制宜建设以专利、商标或地理标志为特色的知识产权强县,探索形成知识产权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和工作品牌。(责任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省知识产权局牵头,各有关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5.有效落实新产业体系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各项任务,在各类项目、资源布局、扶持政策、交流锻炼、宣传推广等方面给予吉林重点倾斜。(责任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保护司、运用促进司、公共服务司、人事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省知识产权局牵头。完成时限:持续推进)鼓励各级政府加大知识产权工作投入,提供配套支持和经费保障。(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牵头,各有关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大力推动“六新产业”专利转化运用




6.聚焦“六新产业”领域,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出台促进专利转化实施的支持政策,畅通要素流转渠道。(责任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7.率先推行专利开放许可试点,搭建高校院所与企业专利供需对接平台,大幅降低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获取成本。(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8.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加强政银合作和银企对接,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拓宽“专精特新”等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9.支持长春打造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升级版,积极筹建汽车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加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力度,提供高水平知识产权配套服务,培育一批汽车领域高价值专利和标准必要专利,努力实现相关技术自立自强。(责任单位:长春市政府牵头,省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10.依托中国汽车创新大会,高标准举办汽车领域知识产权合作发展研讨会,研究发布全球汽车领域知识产权发展报告。(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长春市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三、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




11.加强知识产权源头保护,聚焦“六新产业”发展,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用足用好优先审查、集中审查等政策工具,加快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创造与布局。(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专利局审业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12.争创首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布局建设3-5个省级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承接国家各项知识产权保护改革试点任务。(责任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省知识产权局牵头,各有关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13.高效运行吉林省、长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加强工作人员配置和条件保障,面向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和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化农业等吉林优势产业实现专利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和快速维权。(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14.发挥地缘优势,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筹下,积极参与同东北亚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创建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责任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国际合作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外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15.深入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建立知识产权行业信息数据库和信用分级分类评价标准,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知识产权领域信用治理机制。(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四、全力助推地理标志品牌富农兴农




16.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加强对吉林长白山人参、双阳梅花鹿、梅河大米、白城绿豆等列入重点联系指导名录地理标志的支持力度,培育一批品质优、品牌响、溢价高的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发展。(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牵头,各有关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17.建设吉林省地理标志展示推广中心,创建国.家级地理标志展示推广中心,加强地理标志宣传推介和产销对接。(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牵头,各市〔州〕政府、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18.建设梅河大米、白城绿豆等一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积极参与地理标志国际合作,助推地理标志富农兴农。(责任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国际合作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省知识产权局牵头,各有关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19.打造“吉致吉品”区域品牌,建设商标品牌指导站,加强商标品牌注册、运用、管理与推广的指导和服务。(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五、加快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支撑体系




20.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加快遏制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行为,严厉打击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申请代理、无资质专利代理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监管,加强创新主体引导和社会监督,强化行业自律,加快构建四位一体的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体系。(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21.建设吉林知识产权运用服务平台,进行知识产权全链条流程再造和体系重塑,与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平台进行初步共享对接,实现知识产权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公共服务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22.建成运行知识产权生态小镇,在长春新区高标准建成集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运营中心、服务机构于一体的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实现知识产权事项“多跑一地”。(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牵头,长春新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23.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节点、网点建设,提高地市级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覆盖率,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推荐和省级网点认定工作,加大对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和新一代地方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推广使用力度。(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24.增设商标业务白城受理窗口,力争实现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市(州)全覆盖。(责任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商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省知识产权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及时更新省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指导各地区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发布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服务标准,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便利化、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25.加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推动高校建立知识产权学院,培养知识产权本硕专业人才,创建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基地,建设东北亚国际知识产权智库,为我国向北开放和东北亚合作提供智力支撑。(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教育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运用促进司、人事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吉林省人民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印发共建新产业体系知识产权强省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政发〔2022〕18号




吉林省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有关部门,专利局各有关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




现将《吉林省人民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新产业体系知识产权强省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吉林省人民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2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吉林省人民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


共建新产业体系知识产权强省实施方案




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吉林“新担当、新突破、新作为”的重要使命。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重大战略部署,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助力打造多点支撑、多业并举、多元发展的产业发展新格局,支撑吉林振兴发展率先实现新突破。经研究,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决定共建新产业体系知识产权强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吉林省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紧扣“两确保一率先”目标,瞄准“六新产业”,以“共建新产业体系知识产权强省”为主题,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加快推动吉林科教区位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壮大创新型经济、品牌经济和特色经济,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新路,为“十四五”东北振兴实现新突破提供“吉林模式”。




(二)建设目标。经过五年的时间,局省市县协同推进知识产权强省机制运行更加顺畅,吉林省知识产权政策法规日益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体系不断健全,一批重点项目、重大试点在吉林落地实施,知识产权支撑新产业体系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率先建成东北地区领先、全.国一.流的知识产权强省。




二、共建内容




(一)聚焦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以促进区域协同发展为重点,共同打造东北地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新样板。




1.强化知识产权顶层设计。出台《吉林省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全面实施《吉林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聚焦“六新产业”重点领域,实施11项知识产权重大工程,培育百户知识产权强企,全面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有力支撑创新型省份建设。推动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立法,强化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健全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激发产业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联席办、战略规划司、运用促进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司法厅、省科技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打造区域知识产权发展高地。突出“一主引导”,支持长春高标准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打造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升级版,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巩固长春区域创新中心地位,辐射带动吉林市、四平市、通化市等周边城市协同发展。结合吉林区域发展特点,支持吉林市船营区、通化市通化县等县区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支持长春新区创建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园区,因地制宜打造一批试点示范特色项目,促进吉林东部绿色转型发展区、中部创新转型核心区、西部生态经济区创新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负责;省知识产权局牵头,各有关市〔州〕政府、长春新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创新。推行知识产权“一件事”改革,建设吉林省知识产权运用服务平台,强化与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平台、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等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聚焦重点环节、关键领域和核心业务,进行知识产权全链条业务流程再造和体系重塑,实现知识产权业务办理、项目申报、融资交易等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在长春新区高标准建成集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运营中心、服务机构于一体的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实现知识产权事项“多跑一地”。扩大专利开放许可试点范围,搭建高校院所与企业专利供需对接平台,大幅降低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获取成本。(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公共服务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长春新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聚焦构建现代产业新格局,以建设世界一.流汽车城为重点,共同激活知识产权促进产业转型发展新引擎。




4.赋能汽车产业做大做强。围绕建设世界一.流汽车城目标,结合新能源汽车规模化发展和智能网联汽车市场化应用,积极筹建汽车产业、碳纤维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加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力度,打造高水平知识产权配套服务,培育一批汽车领域高价值专利和标准必要专利,抢占全球汽车产业发展制高点。(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负责;长春市政府牵头,省知识产权局、吉林市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打造汽车产业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创新平台。借助承办中国汽车创新大会契机,高标准举办汽车领域知识产权合作发展研讨会,发布全球汽车领域知识产权发展报告。聚焦汽车整车设计、零部件制造、工艺优化等领域,深入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搭建知识产权培育创造和引进转化平台,进一步提升“红旗”“解放”等民族品牌创新实力,争当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排头兵、自主品牌的领头羊、世界一.流的先行者。(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负责;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供给能级。建成长春新区、延边东北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集聚技术、人才、资本、平台等创新要素,打造知识产权运营生态圈。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加强政银合作和银企对接,拓宽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发展。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机构自治的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骨干节点建设,优化商标业务受理窗口、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等服务网点布局,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制定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服务标准和办事指南。(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公共服务司、商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省知识产权局牵头,延边州政府、长春新区管委会、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聚焦推动吉林营商环境快步迈入全.国第.一方阵,以健全快速协同保护体系为重点,共同培育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7.加强新产业体系知识产权保护。以争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为目标,布局建设10个省级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积极承接国家各项知识产权保护改革试点任务。建成运行吉林省、长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和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化农业等产业领域,打通专利快速确权绿色通道。以长春智慧法务区建设为契机,完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强化知识产权行政确权、公证存证、仲裁、调解、行政裁决、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之间的有机衔接,为产业创新发展保驾护航。(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专利局审业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省知识产权局牵头,各有关市〔州〕政府、省法院、省司法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完善新电商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围绕培育壮大新电商,建立健全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和监管机制,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机制,明确侵权投诉举报流程,促进以直播电商、社区电商、社交电商为代表的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引领带动新消费新体验。强化信用监管,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在知识产权领域开展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负责;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打造东北亚知识产权合作中心枢纽。聚焦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珲春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等建设,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筹下,积极参与同东北亚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知识产权交流合作,积极承办重要知识产权国际会议和交流活动。完善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大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力度,按照国家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网络的整体部署,支持省内条件成熟的地方申报建设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为企业“走出去”提供维权援助支撑。加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推动高校建立知识产权学院,培养知识产权本硕专业人才,创建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基地,建设东北亚国际知识产权智库,为我国向北开放和东北亚合作提供智力支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保护司、运用促进司、国际合作司、人事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外办、省教育厅、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聚焦加快生态强省建设,以发展特色品牌经济为重点,共同打造知识产权助推绿色发展新名片。




10.打好新能源产业技术攻坚战。围绕“陆上风光三峡”等项目建设,助力打造国.家级清洁能源生产基地,组织“大校、大所、大企”知识产权协同运用,建设新能源产业领域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加强知识产权前瞻布局和战略储备,以知识产权支撑绿色低碳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氢能经济等主题,谋划筹办东北亚标准化论坛,探索专利与标准有效融合路径,着力构建绿色低碳的现代产业体系,努力打造美丽中国“吉林样板”。(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负责;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塑造地理标志富农兴农新优势。深入实施吉林特色资源地理标志提升行动,发挥农业大省和商品粮基地优势,建设梅河大米、白城绿豆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推进吉林长白山人参、双阳梅花鹿等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项目,做强延边黄牛、草原红牛等特色产品,积极参与地理标志国际合作。建设吉林省地理标志展示推广中心,争创国.家级展示推广中心,讲好地理标志故事,加强地理标志宣传推介和产销对接,促进“标志—产品—品牌—产业”一体化发展,提升农产品经济价值,有效助力乡村振兴。(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运用促进司、国际合作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打造吉林冰雪旅游靓丽品牌。树牢“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聚焦服务冰雪旅游产业发展,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吉致吉品”区域品牌,让“冷”资源变成“热”产业。建设商标品牌指导站,强化对商标品牌注册、运用、管理、保护与推广的指导和服务,加强在各类大型展会和平台的展示推介,讲好吉林冰雪故事,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把吉林冰雪旅游打造成为“国家名片”。(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运用促进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文化和旅游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建新产业体系知识产权强省推进大会,成立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吉林省人民政府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委员会,由双方主要领导担任委员会主任,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双方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原则上每1-2年召开一次强省建设委员会年度工作会议,由委员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共同主持,协调重大合作事项,总结和部署有关重点工作。




(二)强化投入保障。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支持吉林高标准建设新产业体系知识产权强省,在确定各类试点示范项目、资源布局及扶持政策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吉林省各部门、各地区为新产业体系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各项任务提供配套政策和稳定资金,对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实施以及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运用服务平台、地理标志展示推广中心建设等工作项目予以重点保障,各级政府要积极加大知识产权工作投入。




(三)健全实施机制。强化局省市县协同推进,优化局省联系沟通机制,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与吉林省知识产权局定期沟通情况,共同研究有关工作重点。坚持“一市一案”建强市,突出首位引领,健全省市协同联动机制,鼓励吉林省知识产权局与有关城市人民政府签署共建知识产权强市协议或联合印发建设方案,率先推动强省建设有关政策、项目在城市落地。坚持“一县一品”建强县,突出特色品牌,建立强县联系指导机制,吉林省知识产权局加强对知识产权强县联系指导,支持知识产权强县试点示范县强化工作条件保障和人员能力提升,落实好省市相关具体任务。




(四)注重评估宣传。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完善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对吉林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以及市县园区知识产权强国试点示范建设工作实行评估评价,吉林省组织做好省市县有关任务落实情况自评估工作。双方共同对知识产权强省建设重点任务进行跟踪督办,切实做好成效总结,及时发现新典型、总结新模式、探索新机制,努力打造一批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代表作”,共同推动典型案例在全.国更大范围内复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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